臺中市103學年度國小教師

員額編制提高至每班1.7

  為提升教學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讓臺中市教師安心教學,市長胡志強宣布103學年度將自籌經費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7人,除臺北市之外,已優於其他縣市。

  教育局長吳榕峯指出,依教育部規定,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每班至少1.5人,101學年度提高至每班1.55人,102學年度提高至每班1.6人,103學年度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提高至每班1.65人;惟自99學年度起,胡市長為照顧教師,歷來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皆高於教育部規定,103學年度提高編制至每班1.7人,更已達成市長99年提出的政見。

  吳局長表示,中市雖因少子化因素亦有減班情事,惟透過員額編制提高,103年度僅13名超額教師,皆已優先輔導介聘至他校服務,教育局刻正評估國小教師甄選名額,透過教師甄選聘任優秀、年輕的教師,替中市教育注入新血。

  99學年度原臺中市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自每班1.5人提高為:25班以下學校,每班1.6人、26-60班學校,每班1.55人、61班以上學校,每班1.5人。縣市合併後,在胡市長支持下,依政策從優原則,100學年度起將原臺中縣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調整與原臺中市一致,101102學年度則以全市減班不減師原則,逐年調整本市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目前平均為每班1.63人。2014.06.21(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arrow
arrow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