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業者假借天然氣管線安全檢查


                 推銷天然氣相關器材


  市府經濟發展局近來接獲數件民眾反映有不肖業者「假安檢、真銷售」,假借天然氣管線安檢名義進入用戶家中,並以天然氣管線漏氣需更換天然氣相關器材為由進行詐騙,造成用戶錢財損失,特此呼籲民眾提高警覺謹防受騙。


  臺中市豐原區上週六有民眾接獲自稱「欣彰」公司安檢人員到府檢測瓦斯管線,儀器靠近瓦斯爐臺發出「嗶、嗶」警訊聲,該安檢人員事後推銷瓦斯自動遮斷保險開關,安裝加器材共2700元,事後卻發現該安檢人員並非「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而是「欣彰天然瓦斯管線有限公司」的人員。


  天然氣事業法為維護天然氣用戶安全,要求各天然氣公司對用戶天然氣管線及設備每2年至少應實施安全檢查1次,並於安全檢查前寄發通知單指名通知個別用戶,再由配帶各天然氣公司服務證的檢查人員依時前往;該項安全檢查不收取任何費用,並依規定不得有推廣、銷售商品的行為。


  如果表內的管線、零件及開關(屬用戶負責維修)部份需更換時,用戶可選擇自行委託合格「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維修(可至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服務系統-經濟發展局-更多資訊-公用事業科查詢)或委託天然氣公司代為更換,更換器材等相關費用併入次期天然氣收費單計收。


  經濟發展局呼籲用戶於接獲到府安全檢查書面通知時,如有疑問請利用天然氣收費單所列聯絡服務電話與供氣天然氣公司聯繫確認,並可要求檢查人員出示識別證、用戶登記戶名、表號等資料核對無誤後再配合接受檢查,如不慎有發生現場付現的情形,切記要取得收據、發票等相關憑證。


  此類登門推銷商品屬訪問買賣型態,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格,倘業者拒不接受時,消費者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民眾並於發現不法情事時,請立即聯繫當地派出所、警察局處理或通報里辦公室告知里民提高警覺。2013.08.01(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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