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馬牧場涉違規飼養羊駝等動物


    農業局將進行全案檢討


  有關外埔區天馬牧場涉及違規飼養多種動物及占用國有地產生的爭議,市府農業局長蔡精強表示,該農場飼養俗稱「草泥馬」的羊駝,是從紐西蘭合法引進的非保育類動物,占用國有地部分也與國有財產局正在訴訟中;至於市府有無放任未處理的部分,及能否禁止營業等,市長胡志強也指示農業局全案檢討。


  蔡局長今(3)日於市政會議中表示,天馬牧場是在去年713向經濟部登記為「月眉天馬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新台幣100萬元。目前園區內有象龜、長臂猿及河馬等保育類動物,但由於都持有來源證明,只要不公開展示,都算合法持有,沒有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問題。


  他進一步說明,天馬牧場曾遭檢舉虐待動物,被農業局依《動物保護法》罰鍰15000元。另外,該牧場違規使用農牧用地部分,也曾二度由農業局向地政局舉報,各依《區域計畫法》處以6萬元罰鍰。


  對於業者涉及占用國有地部分,蔡局長也說,業者當初是以「種植農作物」名義向國有財產局訂約承租土地,後來違約使用,國有財產局要求返還土地,目前雙方爭議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中。


  胡市長當場詢問蔡局長,市府有沒有放任未處理、未做而失責的地方?蔡局長表示並沒有放任未處理的情形,至於稽查頻率,農業局會再檢討,將依法查處並連續查處。


  胡市長說,除了罰鍰以外,能否禁止該牧場營業?政府對於違法經營的業者,絕不能只讓其繳罰金就沒事,連八大行業都會被市府斷水斷電,一定要再研究其他有效嚇阻的方法。他也當場請農業局檢討後,將全案簽報給他瞭解。


  對於業者有無合法經營的可能性?蔡局長說,根據《畜牧法》規定,業者無法登記為農場,也不能申請休閒農場,但如果申請作為「遊憩用地」,改以觀光型態經營,才有機會。不過相關土地的取得,提出事業開發計畫變更地目等部分能否符合規定,都必須再進一步研究。2012.12.0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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