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性不改甫遭警方送辦復因竊盜再度落網


  東勢分局列管治安顧慮人口鄧佳昇,甫因竊盜案經東勢分局土牛所查獲於511日 函送法辦,旋即於514日 再犯機車竊案復遭石岡所查獲送辦。


    東勢警方偵辦員警表示,嫌犯鄧佳昇(35歲、工、有傷害、毒品及多次竊盜前科),於本(5)1110時許在石岡區竊取吳姓被害民眾K*Q-6-7重機車,得手後即騎乘該贓車至石岡區林姓被害民眾住宅前,趁四下無人之際,將置於屋前之熱浸鍍鋅4(H型鐵、價值新台幣2800)竊走。


  經林姓民眾返家後發現H型鐵遭竊,並調閱家中裝設之監視器,發現竊嫌影像,立即向土牛所報案,員警由被害民眾提供之監視器畫面,發現竊嫌即為該所列管之治安顧慮人口鄧佳昇,鄧嫌經土牛所員警通知於51119時到案說明。


  鄧嫌於警訊中坦承該2起竊案均是他所為,並帶同員警至新社區某國小旁起出遭竊重機車,另他所竊得的H型鐵於竊得後旋即販賣給沿路叫買收購回收物品的商人,販賣所得贓款計1200元,均拿去購買戒毒用之「美沙冬」,並注射殆盡,全案以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詎料鄧嫌乃不知悔改,於本(5)月1415時許,在豐原區田心路慈濟醫院旁,以自備機車鑰匙竊取P*8-2*1號重機車,同(14)2130分許東勢分局石岡所巡佐鄧志原、警員金秋棟在明德路與大智街口執行路檢勤務(由東勢往豐原方向),適鄧嫌騎乘贓車行經明德路(由豐原往東勢方向),發現警方路檢,為躲避警方查緝,即將機車轉往金川巷行駛逃逸,員警發現鄧嫌形跡可疑,立即駕駛巡邏車趨前攔查。


  經查詢發現所騎係為贓車,乃據予帶案偵辦,鄧嫌坦承重機車係渠所竊,作為代步工具;全案警方以竊盜罪嫌,於15日將鄧嫌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東勢警分局呼籲民眾發現可疑人車,應即時報警查辦,共同打擊犯罪,另不法之徒勿因一時貪念,竊取他人財物,以致淪落法網,遺憾終生。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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