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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抽驗24件豆干2件不符合規定


  清明節即將到來,許多民眾習慣準備一些祭祖食材上山掃墓,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特別針對超市、大賣場及傳統市場進行應景食品抽驗,共抽驗豆製品24件、粿類製品紅龜粿、草仔粿15件、以及魚類8件,分別檢驗殺菌劑、防腐劑、動物用藥殘留,其中發現2件豆干不符合規定,已要求業者下架回收。


  衛生局指出,這次抽驗中,2件豆製品分別檢出防腐劑苯甲酸1.669g/kg及過氧化氫陽性,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規標準,「豆製品」防腐劑苯甲酸限量標準不得超過0.6g/kg,過氧化氫則「不得檢出」,兩項不合格產品已要求攤商業者及素食行業者下架回收,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


  由於有些業者為了讓豆製品的食材色澤看起來比較白、延長保存期限,會在食材裡加入過氧化氫,若民眾食用有過氧化氫食材,有的會出現急性腸胃炎、嘔吐、腹脹、腹瀉等不適症狀。


衛生局長長黃美娜表示,雖然「豆製品」無法從食品外觀判斷產品的安全性,但建議民眾應選擇有包裝且標示完整的產品,並籲製作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民眾如果有食品安全衛生相關問題、或消費疑義,可撥打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電話04-25265394,食品藥物管理科將有專人為您解答。2012.03.29(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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