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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拖吊場新增代收違規罰鍰


  繼文心、崇德拖吊場後,臺中市豐原拖吊場自即日起也新增代收違規罰鍰措施,違規車主得於拖吊當日至拖吊場領車時,一併於場內繳納違規停車罰款,可避免警察局得另案寄送罰單,以及車主再專程到便利商店、郵局或監理單位繳納罰鍰的不便。


  不過,為避免重複開單及造成民眾重複繳納困擾,拖吊場代收罰鍰僅限當日違停行為,其他違規或非當日領回車輛,因資料已匯送警察局開單及監理機關建檔,無法再提供民眾在拖吊場繳納。


  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過去民眾至拖吊場領車,除繳交移置費、保管費外,通常在2週後會收到警察局寄發之違停通知單(紅單),屆時需再到便利商店、郵局或監理所單位繳交罰鍰,一件違規事件需兩地奔波,費時又費力;且有民眾常誤以為在拖吊場繳交移置費及保管費後,即已繳清該違規案件之全部費用,日後若未加注意紅單繳納期限,會忘記繳納而遭受高額罰款。


  交通局與臺中區監理所協議,在文心、崇德拖吊場代收當日違規停車罰鍰。交通局自今年11日起接管豐原拖吊場後,即主動聯繫臺中區監理所洽商新增服務據點,除網路系統積極測試上線外,臺中區監理所亦協助建置繳款書印製軟體,相關作業已於日前完成,豐原拖吊場自即日起即可代收違規罰鍰。


  交通局表示,車主攜帶行車執照、身分證(或駕照)至拖吊場辦理領車時,可順便繳交紅單罰鍰,交通局將代收交通罰鍰後,列印臺中區監理所的收據交民眾收執,再由交通局將此案件之資料與罰款,傳送至臺中區監理所進行銷案。車主若有其他考量,也可選擇不當場繳納紅單罰鍰,得於日後接獲警察局寄送之紅單再到指定地點繳納。2012.03.28(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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