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觀光旅遊展禮券市府消保官嚴格把關


  201212屆臺中國際旅展」今(17)日展開,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臺中市政府由法制局會同觀光旅遊局、衛生局人員今日進行禮券稽查,首波查核對象為旅展商家販售的住宿券、餐券及優惠券等禮券,計查核54家旅宿業及餐飲業者等。


  法制局表示,經查核結果歸類有下列三種情形:(1)禮券無履約保證期間者有2件,消保官均已當場命其下架不得販售;(2)履約保證期間自購買之日起不足1年者有6件,已作成稽查紀錄,除告知應將出售禮券列入續保外,並將函請各業者所轄縣市政府目地事業主管機關,限期改善;(3)記載不得找零、保留履約最終解釋權及可因營運成本等因素調整要求補差額等顯失公平情事者有4件,已要求須刪除始得繼續販售。


  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此次旅展禮券不合格率偏高,將會責令消保官會同相關機關,持續稽查,嚴格把關,以確實保障民眾於臺中市消費的最佳權益,同時參展廠商不論無論是否屬臺中市的廠商,只要來臺中市參展行銷,一律列入查核對象,以提升臺中市消費環境。


  消保官室主任康馨壬指出,此次旅展銷售優惠券的廠商有好幾家,由於交通部觀光局對於是否屬於須辦理履約保證的禮券,前後尚有不同見解,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將進一步向交通部觀光局確認,如確屬禮券,將要求業者以後須完成持續履約保證,才能販售,並呼籲消費者如於旅展期間,發現有不合規定禮券或有任何疑義,均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以保障自身權益。2012.02.17(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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