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榮林長期關懷青少年當選全國好人好事代表


 東勢警分局長蔡榮林從警30多年來,持續重視青少年輔導教育工作,關懷偏差迷途青少年,撰寫成「護生法集」,且自掏腰包出版贈送有緣人及青少年學童;長期自願性、非屬工作職責默默奉獻與付出的善行義舉,當選「中華民國100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地方各界認為實至名歸。


 蔡榮林經常主動深入高中(職)、國中、小學校演講,結合法律實務與生活教育,啟發青少年建立正確法律觀念,除了撰寫成「護生法集」,另有感於學校教師與警察人員相互了解有限,可能因認知差異致無法有效共同合作,即編撰「鹽巴學報」寄贈,搭建學校與警察單位的溝通平臺。


 蔡榮林積極推動社區警政概念,提供地方民眾預防犯罪暨對警政的認識,編撰發送「社區治安會議專刊」;另自九十年起以硬筆字摘錄古聖先哲佳言,撰寫成篇廣贈機關與民眾,期盼有緣閱讀者能有所啟示與感念。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薦報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當選「中華民國100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獲此殊榮,殊屬不易,且為警界近兩年來唯一當選者,並於日前獲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頒獎及馬總統召見表揚。


 蔡分局長於民國69年自中央警官學校畢業,先後曾擔任派出所主管、組長、督察員、副分局長、分局長、督察長、副局長及警政署科長等職,外勤經驗豐富,個性謙沖穩重,擔任各項職務皆能帶動團隊激勵士氣,並秉著服務導向,熱心經營社區警政,甚受員警與地方民眾肯定。


 蔡分局長有感當警察是他人生中最好的抉擇,能站在服務社會的第一線,且秉持父母親的教誨,本慈悲愛民的胸懷,長期默默奉獻心力服務鄉梓。蔡分局長謙虛表示,此項榮譽應由分布在全國各地默默行善、服務鄉梓的警察弟兄所共同擁有,然有感責任更加重大,將盡個人微薄之力,持續至各高中(職)、國中、小學校演講及關懷青少年輔導教育工作。20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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