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伐集團新手法高級休旅車載運貴重木


東勢林區管理處梨山工作站、羅東林區管理處太平山工作站、森保處棲蘭工作區、羅東森警隊、三星分局英士派出所及台中市和平分局勝光派出所等相關單位人員,在各轄區採輪班分組展開佈線埋伏監控,於7日清晨7時在台七線89k處(英士橋頭西端)攔獲莊姓嫌疑人駕駛高級賓士黑色休旅車,車內載有扁柏5塊角材及作案工具一批,當場人贓俱獲屬實。


經警方押送莊嫌至現場指認結果,為大甲事業區第41林班地內暨710林道100公尺 上邊坡舊伐木跡地遺留扁柏樹頭竊取屬實;現場仍發現有遺留作案工具汽油桶及黑油等物品。過程備極艱辛,為國家森林資源的確保建立典範。


  東勢林區管理處處長陳奕煌表示,竊取森林主、副產物,依據森林法第5052條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同時表示,為維護森林資源,業已針對珍貴林木分布,且難以到達的重點林區,組成特定隊伍,不定期進入深山駐守巡護;不但精神體力的消耗甚大,十分辛苦,而面對攜械的盜伐集團,更須冒著生命危險,惟林務機關僅具有林政權,故盜伐案件之處理,必須有司法權之配合,以竟全功。
 
陳奕煌並表示,在林務及司法人員努立積極的查緝行動下,近年來國有林班地盜伐案件取締成果斐然,嚴正警告不法之徒,切勿以身試法。但因林務人員有限,要徹底取締盜伐,尚須仰賴全民共同舉發,林務局設有智慧型免付費24小時檢舉專線電話0800-000930(林林林救山林)及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請民眾發現不法情事,立即打電話舉發,共同維護森林資源。2011.11.0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