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捷運線的轉運站土地


簽訂價購協調書日期延後兩個月


  議員曾朝榮25日在臨時動議中,建議市府在辦理綠色捷運線的轉運站,與地主簽訂價購協調書日期延至7月底,再辦理協調會,以利聯合開發工程順利進行;市長胡志強表示,只要交通局願意、大會決議他都接受。


  曾朝榮表示,綠色捷運聯合開發工程中,市府要求地主5月底必需簽立協議書,以致反對聲音強烈,為使大眾交通捷運系統能順利完成,對於轉運站地主意見應再溝通協調,曾朝榮建議價購協議書延到7月底再合意簽訂。


  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交通局捷運工程處的二級機關已成立,目前已運作,如果議會決議延期,會壓縮與內政部溝通時程,市府一定會努力,排除一切困難,七月底是簽約的底線。


  胡市長強調,他曾表態政府不要太「鴨霸」、不要佔太多百姓的便宜,政府應儘量體會民眾的辛苦,用優厚的條件補償民眾,法令該如何做就該怎麼做,如果現在他問延不延,胡市長表示不主張延;在面臨104 年通車的要求,胡市長表示,如果交通局願意、大會決議他都接受。


  另外議員陳有江關心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內有關商業登記與許可營業議題;經濟發展局長黃晴曉表示,民國98413日 前已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者,都可合法營業,98413日 以後,因商業登記法修正,採登記與管理分開,只要申請商業登記都核准,能不能營業,則要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要符合消防法、建築法及分區使用等等,這是經濟部的法令,地方配合。2011.05.25(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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