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萬安34號演習


請民眾配合指揮迅速就地避難


 100年度全民防衛動員(萬安34號)演習「全民防空演練」,中部地區訂於524日 下午1330分至14時實施,演習時全面實施交通管制,演習地區涵蓋中部各縣市,臺中市政府呼籲,當演習警報發布後,請民眾配合指揮迅速就地避難。


 臺中市政府表示,請全體市民都能居安思危,平時做好防空整備,並於空襲演練時,全力配合以下交通管制與疏散避難事項:


一、凡列管分配避難之轄內各公、私防空避難設備(防空地下室、防空洞、防空壕、防空坑、防空掩體、緊急避難所及其他經政府指定之防空避難設備 ),於空襲警報發布後,立即開放供民眾避難使用,至解除警報為止。


二、民眾應利用所處地形、地物實施緊急避難,以減少傷亡,行動要領如下:


(一)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應緊閉門窗、水電、瓦斯、熄滅煙火,立即進入防空避難處所避難。


(二)在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應依避難指 示,由空襲執勤人員引導,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三)在工作場所(如機關()、公司、廠場)及在學校之人員,立即進入指定之防空避難位置避難。


(四)在郊外之人員,就近利用地形、地物避難。


三、交通運輸工具依規定迅速採取疏散避難行動,行動要領如下:


(一)在市區停放之車輛,一律在原地不得發動。


(二)在幹道行駛之車輛,應即靠邊停放,或就近轉入非幹道停放,仍無法停靠者,則繼續向郊外行駛,不得阻塞道路通行。


(三)在非幹道上行駛之車輛,即向道路兩側疏散停放。


(四)在郊外之車輛,不得進入市區,車內乘客就近疏散避難。


(五)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接送親友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指揮疏散避難。


(六)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各交流道實施管制,准下不准上;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疏散避難。


 臺中市政府呼籲,防空演習屬民防整備的一環,可以百年不用,但不可一日不備,希望全體市民配合本次萬安32號演習全民防空演練,如有不聽從執勤人員指揮、勸導而抗違時,視情節輕重,將可依「民防法」及相關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2011.05.23(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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