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過後漏水屋申訴案增多


  這幾天對流旺盛,各地陸續有午後雷陣雨,一場大雨下出漏水屋問題,臺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就接獲數起投訴新購中古屋出現漏水案件。翟威甯發現許多民眾與建商或賣方在處理法律爭議時,往往吃虧在證據不足,為此翟威甯特提醒民眾在處理漏水屋時,應拍照存證,通知建商或賣方處理,並將相關通知及處理過程紀錄保存下來,以確保權利。


 前一陣子進入梅雨季,而最近幾天則因對流旺盛,各地陸續出現午後雷陣雨,悶熱的天氣來場大雨,確實消暑,但一場大雨也下出漏水屋的問題,臺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這幾天就接獲二起漏水屋申訴案件,民眾投訴中古屋才買一個多月,一場午後雷陣雨讓屋況原型畢露,屋外下大雨、屋內下小雨,生活作息都被打亂,申訴民眾要求解除契約。


 翟威甯說,漏水爭議中,最常見的就是頂樓、外壁、窗戶及增建部分漏水,而漏水如發生在保固期內的話,建商與賣方有義務與責任負責維修,但根據以往案例,部分建商、賣方會不斷採取拖延戰術,拖過保固期,因此消費者要注意保固期問題。


 許多消費者認為漏水房子就是有瑕疵,要求解除契約退屋還款,對此翟威甯則表示,漏水問題按照現行民法瑕疵擔保等規定,原則上須由建商負責檢修,確定不能修復,而漏水問題又對房子的價值造成減損,且達不能居住目的,才能請求解除契約。


 翟威甯發現消費者向法院提起訴訟後,常因未保存證據或未能在有效時間內主張自己的權利,最後在訴訟上造成不利的地位,為此翟威甯建議消費者在處理漏水屋問題時,應及時拍照存證,其次通知建商處理,並將相關通知及處理過程紀錄保存,以確保權利。【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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