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警報器響員警立即到達現場


  豐原分局合作派出所查獲竊盜現行犯


  張姓慣竊涉嫌偷取汽車上財物,被豐原警分局合作所員警當場查獲,警方從逮獲的張姓竊嫌並在竊嫌身上起出贓物及毒品、吸食器等;竊嫌完全不理會停放於附近遭竊嫌砸破車窗的汽車警報器大響,其膽大妄為程度令人咋舌。


  豐原分局合作派出所警員林重義、陳啟宏、林良樺於22日凌晨445分接獲報案,在豐原大道三和路一帶重劃區內,汽車警報器大響,警方一到達現場發現一名男子戴口罩及手套,鬼鬼祟祟行跡可疑,見警立即拔腿就跑,警方立即反應並與前來支援的副所長劉建民、警員王加霖實施圍捕。經一番追逐後於豐原大道三和路口將該男子逮捕。


  警員將竊嫌制伏後,於竊嫌所背的黑色背包內起出許多贓物。張嫌原本矢口否認,但從竊嫌身上起出的贓物內有被害人被砸破車窗的汽車行照、稅單、汽車修配估價單等物,張嫌百口莫辯,只得俯首認罪。


  張嫌供稱,因染上毒品缺錢花用,才於半夜凌晨夜深人靜時專挑停放於路邊陰暗處的車輛,砸破車窗行竊車內財物。因第一台車內竊取不到值錢的財物,才不理會大響的警報器,繼續行竊其他車輛,因而被逮。警方呼籲民眾儘可能將車輛停放於室內或有專人看管的停車場,如不得已停放於室外時,應停放於自然監控充足的停車位置,像是人車往來頻繁的路旁、監視器可以照到之處、燈光充足等地方,或裝設防盜警報器,以防愛車變成竊嫌鎖定下手的目標。9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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