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賴、林兩男子涉嫌竊取森林主產物肖楠,被森林巡護人員與員警查獲。




進入森林區域河流竊取林木移送法辦


 任意撿拾國有林班地內的漂流木,將有違反森林法之虞。賴姓及林姓2男子涉嫌在森林區域竊取森林主產物肖楠6支,摸黑運出時被森林巡護人員與和平分局雙崎派出所員警查獲。


 警方調查,東勢林管處森林巡護人員、和平分局雙崎派出所,深夜在大安溪事業區第128林班烏石坑溪長青橋下方,攔截賴姓及林姓2名嫌犯,涉嫌利用小貨車竊取肖楠貴重木5節,另在犯案現場起出1節未得手的肖楠贓木。


 東勢林管處表示,案發地點屬於國有林班內,賴、林兩涉嫌人於森林區域竊取森林主產物肖楠6支、材積0.64立方公尺 ,已違反森林法第52條規定,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已將相關告訴書及證據資料等送交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處長陳奕煌處長表示,國有林班地內屬不開放撿拾漂流木區域,森林區域內之河流切勿擅自進入竊取林木,一經查獲將以違反森林法之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論處。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台灣山林環境需要大家幫忙共同來維護;如有發現森林遭人為破壞如盜伐、盜獵、盜採森林副產物、濫墾或火災等任何異狀,可撥打04-25150855與管理處聯繫或利用免付費保林專線電話0800-0009300800-057930通報。9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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