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登山巧遇颱風天幸安全下山


  和平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於88上午9時許,接獲台中縣救災指揮中心轉交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通報,有謝姓民眾報案稱其子與隊友5人,於731日一同相約登中央尖山,預計87日由思源啞口下山,然因遇莫拉克颱風來襲,於85日 下午17時許,其子電話中表示因山區已有風雨,暫時於山區避難,隨後即失去聯絡,家屬心急如焚,請求警方幫忙搜救。


  分局勝光派出所值班員警接獲通報後,立即連絡梨山消防分隊請求協助搜尋,但因正值風雨交加,山區天候狀況極為惡劣,遂先行整裝於勝光派出所集結待命,並於912時風雨稍歇後,出發前往搜救,經過漫長一夜搜尋未果;直至10日上午810分許,留守派出所值班員警接獲登山者聯絡,告知其目前位置於木干鞍部,立即通知搜救人員與之會合後護送六人下山,於十日中午12時許平安抵達勝光派出所


  警方調查,以謝O傑為領隊的登山小隊共計6人,原向太魯閣國家公園警察隊申請於85日 至7日登南胡中央尖山北段,但6人卻提前於731日 晚上從台中火車站集合後出發,依登山計畫路線行進,於85日 接獲受理單位通知,有一個颱風形成,應採取緊急措施。


  因評估往回走可能更遠,故加快行程前進,於86日 睌上住於南湖溪山屋避風雨,隔日早上發現南湖溪水位又高又急無法通行故退回山屋避難,南湖溪山屋因地形因素均無法與外界通訊,故其家人無法與其取得聯繫,直至810日凌晨6時許見溪水水勢較小,於是渡溪繼續下山,並於810分許通過陵線發現手機有訊號立即通知親友並與警消搜救人員連絡會合。


  登山人員全體均感謝警消人員本次搜救辛勞,但因其申請登山日期與實際登山日期不符,且其中有一名隊員臨時取消行程而由他人替代卻未向受理單位更正;因此,警方仍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926條裁處謝某等6人每人新台幣1000元以下之罰金,全案已由太魯閣國家公園警察隊依法處理中。9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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