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有「家畜禽屠宰衛生合格」標誌畜禽肉


  明年四月一日起,攤販於傳統零售市場與臨時攤販集中場內不可屠宰雞、鴨及鵝,為維護消費者衛生安全,縣府要求業者遵守規定,以免受罰,縣內有二家合格家禽屠宰場、四家家畜屠宰場,攤商可將家禽類送至合法立案之屠宰場屠宰或自行申請設立屠宰場;為灌輸民眾正確衛生消費習慣,政府農業處也展開密集宣導,呼籲消費者購買有「家畜禽屠宰衛生合格」標誌的禽肉,以維安全。


 行政院農委會公告雞、鴨、鵝之屠宰從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納入畜牧法管理,規定從事雞、鴨及鵝屠宰事業之業者,不論屠宰規模大小,都應該申請設立屠宰場,未經屠宰場屠宰均屬違法屠宰行為;另外規定從九十九年四月一日起,除於自宅內屠宰雞、鴨、鵝等供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外,攤販於傳統零售市場與臨時攤販集中場內,不可屠宰雞、鴨及鵝,違者依畜牧法罰十萬至五十萬元不等罰鍰,情節重大,移送法辦。


 農業處表示,消費者傳統觀念認為禽肉現殺現宰才新鮮,事實上屠宰現場環境及屠宰設備如果未經審核通過,可能潛藏病菌,現殺現宰的禽肉易遭污染,民眾食用後衛生安全沒保障,商人雖然以營利為目的,但也要負起讓消費者吃的安心的責任,攤販務必遵守規定從明年四月一日起不能在傳統零售市場與臨時攤販集中場內屠宰雞、鴨及鵝。


 農業處說,縣內目前共有耀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屠宰場通過審核為合格家禽屠宰場,另外臺中縣大安區肉品市場、良茂食品有限公司、御隆食品有限公司、臺中縣東勢鎮屠宰場及臺中縣豐原區肉品處理場為合格家畜屠宰場,攤商可以就近批購或自行申請設立屠宰場,申請設立屠宰場,可逕洽該處畜產科(電話:04-25265015)或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02-23431467)。 


 為灌輸民眾正確衛生消費習慣,農業處也展開密集宣導,農業處表示,合法立案屠宰場屠宰之家畜、家禽等肉品都會貼有防檢局核發的屠宰衛生檢查合格的標誌,因此消費者購買禽肉時,請選購包裝袋上貼有「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合格禽肉,以便買得安心、吃得放心。 9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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