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猴情深,飼主盼續前緣!


        


東勢警分局東勢派出所所長林芳靖及巡佐李志權於23日,到台中縣太平市某家餐廳調查違法飼養保育類動物案件時,當場查獲非法飼養台灣獼猴一隻,乃請業者回所協助調查。


  陳姓業者供稱,該隻獼猴是966月於餐廳前的空地發現,當時仍屬幼猴。小猴疑似摘取農民的農作物時不慎被誘捕機具夾傷,而奄奄一息的躺在空地上。在陳姓男子的細心照料之下,小猴的傷勢也慢慢好轉了,小猴與陳男的友情也慢慢的滋生、萌芽。每次只要這一位大哥哥不在他的視線範圍時,牠都會以特殊的行為或動作吸引大哥哥的目光,好像是一個長不大的小孩總是膩在媽媽的身旁撒嬌一樣。


陳姓男子說,等到小猴傷勢痊癒後就把小猴放生,詎料,小猴好像具有靈性似的一直待在餐廳的空地前不肯離去,不論風吹雨打或是日曬雨淋牠始終不肯離去。他不忍小猴受苦,因此就把小猴飼養在餐廳。


  陳男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時,小猴似乎因為大哥哥沒有在其身邊,情緒就非常不穩定,不時以衝撞籠子的方式吸引眾人的目光,好像希望眾人不要為難他所喜愛的大哥哥般,令人動容。


東勢派出所的同仁有感於陳男和小猴之間的深厚情感,主動表示願協助陳男申請合法飼養的證照,希望可以不用將他們倆拆散。不過,陳男飼養保育類台灣獼猴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2項及第51條第1項第6款,其裁罰機關為台中縣政府農業局,小猴目前暫責付陳姓男子保管至縣政府農業局或其他相關主管單位裁處為止。


  東勢警分局表示,陳姓男子雖出自善心而飼養小猴,但是飼養之前仍需向主管單位申請證照始得合法飼養,以免受到罰鍰之處分。9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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