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不甚引大火員警協助救火


和平警分局谷關派出所於2121330分許,在台829K處松鶴橋旁執行巡邏勤務,當場發現承攬公路總局第二工程處谷關工務段之承包商鼎宇營造有限公司工人正在燒焊施工告示牌,剩餘殘火掉在台8線旁的乾葉雜草,引燃台8線沿路大火。


谷關所巡佐許萬登立即率警員龔智誠等二名徒手拿起路邊樹枝協助撲滅火勢,因天乾物燥道路旁之乾葉雜草繁密,瞬間引燃大火再往山坡燃燒,恐有引發森林大火的之危險,員警見火勢無法控制隨即請求和平消防分隊趕往現場灌救,直至15時許火勢才完全控制,所幸分局員警處置得宜,避免造成森林大火的浩劫。


  施工廠商因施工不甚而引燃大火,恐有觸法及負擔民事賠償責任,請承辦單位擇日再實施勘驗,鑑定所造成損失價值。和平警分局同時呼籲施工單位,如有類似情形,最好能隨身攜帶消防滅火器在現場,避免剩餘殘火而引發森林大火,或將施工現場附近的易燃物清除後再行施工,以維安全9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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