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雀


非法誘捕保育類鳥類 嫌犯移送法辦


  林務局東勢林管處、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東勢分隊會同刑警大隊偵二隊,於10日中午查獲簡姓嫌犯非法誘捕保育類野生鳥類黃山雀、青背山雀等2種共3隻,及一般類野生鳥類紅頭山雀、冠羽畫眉、綠畫眉、小鶯等6種共10隻。


 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東勢分隊並到簡嫌住處附帶搜索,查獲保育類野生鳥類黃山雀、青背山雀、黃腹琉璃、深山竹雞、台灣畫眉、竹鳥等6種共8隻,全案已移送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6條,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飼養、繁殖。且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非法獵捕保育野生動物將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100萬元罰金。最新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9772日公布,民眾可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網站查詢。


  處長陳奕煌呼籲,請民眾共同愛護野生動物,一同維護自然生態資源,切勿盜獵及非法飼養野生動物,民眾如有發現非法飼養及買賣野生動物情事,請撥打林務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9300800-057930通報。9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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