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後酒駕者可能被罰十五萬元


 刑法修正後酒駕者呼氣值達0.55毫克以上可能被罰十五萬元,豐原市民陳永章 一月五日 酒後騎車被攔查,酒測值0.64毫克,警方告知他可能會被罰高額時,他嚇得直喊:「何時規定的,怎麼那麼貴?」


  全國警方前天凌晨首日同步取締酒駕,依刑法修正後重罰方向執行,將酒測值0.55毫克以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法官可判處最高15萬元罰鍰。豐原警分局員警前晚巡邏時,在豐原市豐原大道與豐洲路口,看到陳永章 (三十三歲)騎機車搖搖晃晃,員警攔查就聞到他的濃厚酒味,當場測出酒測值0.64毫克。員警拿出酒測值記錄表給他簽名時說:「第一天取締酒駕重罰,你就觸法,可能會罰十五萬元哦」,陳永章聽到罰十五萬元直說怎麼這麼貴,這是什麼法令,他說自己從來沒有酒駕,更不知酒駕的罰則,他拜託警察不要開這麼高額的罰單,員警表明,這是法官的裁量權,警方只能依法移送。陳永章說,他獨自喝了5瓶蔘茸酒,休息幾小時後再騎車要找妹妹,不知酒駕的法令規定,他直喊罰得好貴、好貴,他被取締一次就嚇到了,以後他就算被打死也不敢再酒後開車了 9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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