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客車掛載自行車安全堪虞


台中縣內廣闢自行車專用道,掀起騎乘自行車休閒運動的風潮;不過,部分民眾為節省租自行車的費用,道路上常見自小客車掛載自行車的情形,安全堪虞。警方提醒,如遭查獲將處以罰款,反而得不償失。


東豐綠色走廊闢建之後,近年來,縣府又陸續闢建后豐、潭雅神等自行車專用道,不但提供縣內民眾騎乘自行車休閒運動的場所,也吸引許多外縣市民眾前來;自行車專用道沿線的出租自行車店林立,方便民眾租用,也帶動地方的商機。


但是,部分民眾為省下租車費用,也或許騎乘自己的自行車較習慣,而將自行車懸掛在自小客車的後方,甚至將自行車綁在車頂就上路。由於自小客車臨時加裝的懸掛鐵架,並非很牢靠,途經路況較差的路段時,讓後方車輛駕駛人擔心不已,深怕自行車掉落路面被後方來車撞上,將發生車禍。


交通隊東勢小隊長洪文政指出,自小客車上懸掛自行車確實相當危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自小客車的車體異動未申報經警方查獲,將處以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


如果自行車掉落路面、並造成嚴重車禍,將涉及公共危險罪嫌之虞。洪文政表示,目前發現這種違規情況還不多,警方均先行採取勸導方式,希望民眾不要為了節省租自行車費用,而釀成車禍等意外。9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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