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橫公路實施行車全天候開頭燈  


  台八線東勢、和平路段行車全天候開頭燈規定, 六月一日 起開始執行取締勤務。警方表示,首次查獲不罰,被查獲第二次者才會依法開罰一千二百元,為維護行車安全籲請駕駛人配合。


  台八線(中橫公路)全天候開頭燈規定,已宣導數個月,原本今年四月一日開罰,卻因宣導不足、行政程序未完備而臨時被迫喊停,期間還發生有基層員警貿然對駕駛人開出罰單,事後遭到行政處分情事。警方表示,台八線多為彎曲的山路,依照北縣和南投的作法在山路強制要求全天候開頭燈,確有助於降低事故發生率,因此才訂出這項車輛全天候開頭燈規定。


  警方表示,這項開燈規定的用意不在處罰駕駛人,因此要求員警盡量以勸導為主。昨天執行取締之後,員警攔下部份未開頭燈的駕駛人,均為首次者而只給予口頭勸導,並輸入資料,依資料清查第二次以上違規者才會依法規開罰一千二百元。


  公路總局和縣府交旅處等單位也加強設置告示牌,提醒車輛駕駛人開頭燈,谷關地區的溫泉業者則在網路上提醒上山泡湯的外地遊客,要注意開頭燈避免受罰,以免敗興而歸。9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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