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盧姝潔熱心協助搭錯車學童安全返家


和平警分局谷關派出所女警盧姝潔,於975172224時服備勤勤務時,受理徐姓學童(84年次,住臺中縣神岡鄉)原欲搭車至卓蘭,一時疏忽,錯搭公車至谷關。


當時,已逾公車最後班次(末班車時刻為2040分),且徐童一直無法聯絡家人及親屬,盧姝潔先將徐童帶回所內安頓。並持續試圖聯絡其父親,惟其父手機一直未開機,無法聯絡上。


 時漸深夜,盧員遂詢問豐原客運東勢站,有無至卓蘭之公車班次等情事,該站表示23時尚有公車至卓蘭。因此,盧員立即報告所長後,即時載送徐童至豐原客運東勢站,協助其搭乘23時至卓蘭之公車,因徐童平常皆以搭乘公車上下學,雖安全無虞,仍要她返家後,即時撥打電話至派出所確認到達。事後徐姓學童家人對女警盧姝潔積極熱心的服務態度,由衷表示感謝之意。


 縣警局表示,女警外勤值勤能夠發揮男警所無法發揮的效果,例如性侵害案件女性被害者關懷詢問、犯罪女嫌疑人之搜身、小孩及老年人照顧等相關案件,女警處理時較細心、貼心,也較圓融。女警雖然體能較差,但透過訓練相信女警從事警察工作亦能得心應手。


 女性員警的許多特質對外勤單位而言有其正面效果,尤其是在為民服務方面,有助於提升警察服務滿意度,兩性互相尊重與學習,必能創造最佳工作環境進而提升警政運作效能。


 警察工作為24小時晝夜輪流服勤,其工作性質具高度危險性、辛勞性、不確定性及高壓性,因此,透過研究讓社會大眾了解警察工作內涵,使警察機關招募更適任之人才。近來,婦權團體倡導兩性平等權利,制訂兩性工作平等法,因此,女性工作者加入警察之行列,漸趨增多,以往警察之外勤工作,均以男性為主,隨著工作權平等原則,女警加入警察基層第一線工作是未來不可避免之趨勢。9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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