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

市府強調皆依循法令規定以兼顧交通建設及環保

  有關環保團體質疑市府辦理「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有規避環評、違法開發之嫌,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表示,市府辦理「東勢-豐原快速道路工程」皆依循法令規定,並以積極嚴謹態度面對,另外將工程基地之「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納入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中,並於103年9月3日臺中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第28次會議審查通過,避免因交通建設開發,造成環境負面影響。

  因「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基地部分位於車籠埔斷層地質敏感區內,部份團體提出有地質法適用上疑義。建設局表示,市府環保局於「臺中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5次會議審查通過「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環境影響評估,並於103年4月9日公告,然參照經濟部函釋,由於法定「地質敏感區」尚未公告,目前申請土地開發前,得免依地質法辦理「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

  建設局表示,後來經濟部於103年3月28日公告並訂定「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01車籠埔斷層)」,對於是否適用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規定,建設局以審慎積極的態度,另外將工程基地之「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納入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中,並經市府環保局於103年9月3日「臺中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第28次會議」審查通過,絕無規避環評、違法開發的情況。

  另「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主辦執行及預算編列機關均為市府建設局,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單位為建設局應無疑義。該工程第四標跨大甲溪橋梁工程,確於103年8月19日開標並決標,市府依工程慣例擇良辰吉日於103年8月31日舉行動土儀式,並進行工區內圍籬施設及環境整理,一併辦理河川用地使用申請、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施工安全評估審查,經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於103年11月1日起同意使用河川公地及完成環境監測發包後,方行通知廠商於11月10日起正式進場施工,並啟動環境監測作業。2014.11.18(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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