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客家多功能文化園區

內政部核定都市計畫個案變更

 臺中市政府在東勢區推動「臺中市客家多功能文化園區興建案」,因園區興建基地原本是東勢高工舊校址,土地使用分區為「學校用地」,不符合興建「客家文化園區」使用,所以市府依法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19日已通過內政部核定,市府於今(28)日公告發布實施。

 為推動多功能客家文化園區在東勢興建,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於102年11月完成「臺中市客家多功能文化園區用地環境影響說明及變更都市計畫委託技術服務」發包採購,其中的「變更東勢都市計畫[文高二用地為文教專用區(供客家文化事業相關設施使用)]」案,依序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內政部於19日核定通過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更明確東勢區興建客家多功能文化園區的基礎。2014.11.28(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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