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初選)開跑

              勞工局收件至104年1月16日止

  勞動部辦理104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活動,由臺中市政府薦送部分自即日起至104年1月16日(以郵戳為憑)止,符合選拔資格的人都可以由公司或工會來推薦參與選拔。

  勞工局表示,104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依參選資格分(一)企(產)業勞工組、(二)職業勞工組、(三)工會領袖組、(四)工會會務人員組,各機構推薦參選、各組別推薦上限人數為符合資格勞工一名;中市府將在各組別中評選一名薦送參與全國選拔,請各機構依選拔及表揚要點,踴躍函報符合資格人員參選。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各機構報送時要準備的資料包括,選拔表、佐證資料(一式十二份)、無不良紀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一份、參選人切結書正本一份及參選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表中截止日期為中市府薦送勞動部的截止期限),以A4紙張格式逕送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辦理評選,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不予受理。

  104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及附件相關表格電子檔請逕至勞動部網站(http://www.mol.gov.tw)或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ct.asp?xItem=1309761&ctNode=20289&mp=117010)下載使用。

  各機構如對推薦事項有疑問,請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張小姐詢問,電話:04-22289111分機35106。2014.12.24(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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