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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謄本新制挨批擾民

過渡期中市推1+3免費服務

  內政部新制三類土地登記謄本2日剛上路,就被民眾及地政士罵翻天,批評新制是不便民也增加申請費用;因內政部系統要到3月才能改好,為解決過渡期問題,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張治祥推出「謄本1+3」服務,這項新措施立刻有新北桃園宜蘭台南等多縣市跟進,市長林佳龍肯定這項有感措施。

市府地政局長張治祥9日在市政會議報告指出,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於103年12月25日修正發布,並自今年2月2日起施行;新制實施後,內政部為保護個人資料,申請土地登記第一類所有權人謄本時,修正後的新系統無法呈現「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二欄,也因此無法顯示設定義務人、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資料;必須先以所有權人身分申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再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土地登記第三類謄本。

張局長表示,新措施實施至今,已有民眾及地政士反映極為不便,而內政部也從善如流,正研議修改謄本格式及謄本申請書,並已著手規劃改版並修改系統程式,但預計要到三月份才能改好。

為解決過渡期間民眾申請不便的困擾,市府地政局即日起至內政部完成系統程式修改前,主動提供謄本申請「1+3」服務,即申請第一類謄本時,申請人不用另外申請可顯示設定義務人、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的第三類謄本,且無須再加費用。

市府這項便民新措施,於日前地政局張局長出席大台中地政士公會年度會員大會時,獲得地政士的大力支持與讚揚;同時,在場的各縣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也紛紛打聽消息,之後陸續傳出新北、宜蘭、基隆、嘉義、臺南等縣市政府也跟進的情況。地政局表示,對於便民,臺中市樂於當「領頭羊」。

市長林佳龍表示,一項制度的變革,有時會帶著部分負面效應,雖然內政部三月就可修改申請系統,但他還是肯定地政局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在中央調整系統前勇於任事,讓民眾省時又省錢,這可說是有感的措施。2015.02.09(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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