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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調查諾羅病毒疫情

武陵富野疫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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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調查諾羅病毒疫情

疫情緩解三日內無新病例可宣布疫情解除

臺中武陵農場富野渡假村爆發疑似諾羅病毒感染疫情,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徐永年24日會同疾病管制局中區防疫指揮官王任賢前往釐清疫情原因,目前疫情已有效緩解,3日內無新病例即可宣布疫情解除。

市府衛生局表示,2月7日、8日第一批至衛生所看診的8名病人都不是富野渡假村員工,而是住宿其他飯店的旅客或員工,而富野渡假村在13日至20日間只有零星案例,病例數遠不及衛生所就醫人數,無法判斷諾羅病毒爆發與富野渡假村有直接關聯。

王指揮官24日針對諾羅病毒傳染途徑、環境檢體、員工健康管理三個層面進行分析,釐清疫情真實原因;他說,2月20日有旅行團在富野渡假村用餐出現腹瀉症狀,當時同一飯店內一起用餐人數約400多人,只出現7名案例,從傳染途徑分析,無法直接判斷與飯店供膳有關係。

富野在2月20日發生旅行團疑似食物中毒後才向衛生局通報,發現有諾羅病毒感染;衛生局已針對染病員工排泄物、旅客飲食等進行抽驗,檢驗結果將於5天內出來。

針對環境檢體部分,衛生局24日採集該飯店中央廚房水質檢測有效餘氯含量,檢驗值為0.25mg/l,符合標準餘氯值0.2-1.0mg/L,並未超標,另外該飯店24日已進行全面性消毒以防堵疫情擴散。

徐局長說,24日就診人數已大幅下降至3人,皆非腸胃症狀,顯示疫情已有效緩解,若3日內無新病例,則宣布疫情解除;此外,為預防疫情擴散,衛生局已前往武陵國民賓館進行預防性稽查。

衛生局指出,如經判定食品中毒成立,因此危害人體健康,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移送法辦,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如未有食品中毒因果關係,但食餘檢體檢出病原菌,則依違反第15條第4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2015.02.24(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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