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電卅年重見光明老婦激動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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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電卅年重見光明老婦激動落淚

台中市后里區七十二歲老嫗柯淑惠,卅多年前因搶建房屋,且未經法定程序申請房屋使用執照,造成自卅多年前至今均無法取得合法接電的情況。

台電台中區處王耀庭處長在今年一月經媒體報導得知此婦人之生活窘況後,便立刻責成台電后里服務所服務人員前往主動關懷,並了解其詳細情況,經里長、區公所、市政府與台電相關人員近三個月來不斷之努力,使得柯婦終於在今日(20日)上午順利完成接電手續,使其得以「重見光明」。

柯婦在電燈通電、燈亮的那一瞬間,手中仍緊握著由台電人員近三個月來,每週兩次親自充電且送到家中供其夜間使用的四支手電筒,對台電人員協助的感恩之情,溢於言表。

 后里區墩東里長郭登豐表示,柯婦腿有殘疾、不識字且丈夫早逝,再加上透天厝未申請使用執照,無法申請電表,也不知如何向公部門求助,便靠著蠟燭和手電筒照明,過了約卅年無電的日子。

根據台電后里服務所人員表示,早期柯婦曾向鄰居接電,再貼錢給鄰居,有數年都是靠著接對面鄰居的電來過生活,但後來鄰居陸續搬走,便無電可用了。

 台電人員表示,柯婦因一直未能取得合格之用電資料,故儘管台電了解其用電窘況,在執行面上仍難給予供電,此次乃因里長及市政府之特別協助,替柯婦向市政府民政局陳情,才終於使其取得合法之准予供電文件,使其在歷經卅多年的無電生活後,終於在今日「重見光明」!

 柯婦除了對於里長及區公所的相關協助人員表示感謝外,特別提及台電人員在未取得合法供電證明的期間,每週兩次、連續三個多月不間斷的為其提供可重複使用的充電手電筒,使其在夜晚不致完全「摸黑」生活。

因此,儘管今日已完成接電工作,有電可用了,她仍希望能繼續保留這段期間由台電人員提供她使用的四支手電筒,以做為感謝這段期間台電人員協助其度過黑暗的紀念。2015.04.20(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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