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莊園依法申請展延及變更經營

新社古堡會勘B  

新社莊園依法申請展延及變更經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專案輔導的新社莊園休閒農場,經營合法性備受關注。該農場今年5月間已依法向市府提出申請展延及變更經營計畫書,市府於7月14日進行聯合查核,並已邀集委員及相關單位9月14日召開展延審查會議,目前正進行審查表會簽作業,將再函送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複審。日後市府將持續以合法、公開、公正的態度加以輔導。

  市府農業局表示,新社莊園休閒農場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專案輔導休閒農場之一,是依《農業發展條例》及《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籌設,坐落於新社區新大南段101、102、103、104地號及大南段大南小段571等地號。

  目前新社莊園興辦事業計畫、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計畫及土地變更編定已核定,場內餐飲設施及農產品展示中心等既有建物也已完成土地變更編定,既有建物今年5月並已取得建築執照。

  農業局指出,新社莊園5月13日依法向市府提出申請展延及變更經營計畫書,農業局已辦理現場會勘及初步書面審查,9月14日召開展延審查會議,目前正進行審查表會簽作業,將再函送主管機關農委會複審。

  農業局強調,市府會依相關法規,以合法、公開、公正態度輔導休閒農業產業發展,希望兼顧民眾旅遊安全,提供優質農業旅遊環境。2015.12.28(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arrow
arrow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