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收視費用調降

 台中市有線電視收視費用,明年起確定調降!台中市政府新聞局表示,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原為565元,從明年起將調降15至35元不等,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達9成以上的豐盟、大屯、群健及台灣佳光收視費用上限為550元;威達雲端有線電視數位化程度未達9成,收視費用上限則為530元。盼透過調降費用及鼓勵數位化,推動台中明年成為六都第二個100%數位化城市。

 今年台中市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為565元,29日台中市有線電視系統費率審議委員會審定,明年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每戶每月收費上限530元;另外,配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鼓勵業者積極投入數位化建設,費率委員會決議數位化普及率達90%以上,可加收收視費用20元,最高為550元;因此,明年的收視費用將較今年費用分別調降15至35元不等。此外,也要求各業者在105年底務必達成數位化100%的政策,否則將再予調降費用。

 市府新聞局指出,截至12月10日止,台中市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達90%以上的業者,分別為豐盟有線94.5%,大屯有線電視92.77%,群健有線電視94.57%,台灣佳光有線電視99.21%等4家,收視費用上限為550元;威達雲端有線電視數位化程度僅84.53%,收視費用上限則為530元。

 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逐步調降台中市有線電視收視費用至全國平均收視費用540元為市府既定政策,另外,105年底也要全面完成有線電視數位化,以符合NCC全國一致性的目標。卓局長期盼在獎勵及要求的雙管齊下,台中市能成為六都中繼台南市之後,第二個達成數位化100%的城市。

 新聞局表示,台中市有線電視系統費率審議委員會在5月份即開會決議105年度收視費用的審查原則,綜合參考各業者財務情形,光纖網路建置績效,參與公益回饋相關績效、有線電視收視戶滿意度調查結果、民眾陳情業者案件數比率及數位化程度等資料,做為審定105年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的參考;另外,考量推動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為目前國家最主要推行的政策,因此費率審議委員會也推出奬勵措施,並達到調降費率的目標。25015.12.30(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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