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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口物品失竊網路披露  

門口物品失竊網路披露

警方得悉主動蒐尋偵破

 東勢區豐勢路居民放在店門口騎樓的大塑膠桶不翼而飛,失主將貼文及影片轉分享PO文至臉書社團;東勢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詹捷州側面得悉,主動與失主聯繫並調閱沿線路口監視器畫面,循線查獲陳姓竊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東勢區網友「WinniWu」於5月10日晚間在臉書社團貼文,指稱「店門口放一個橘色大桶子,於凌晨4點多不翼而飛,無奈、無奈…」;並上傳一段監視器畫面。東勢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詹捷州發現貼文,主動與PO文者聯繫並取得塑膠桶遭竊完整監視器畫面,率員沿線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於13日循線查出陳嫌涉案,通知他到案說明。

 陳姓犯嫌(男、48歲,住東勢區)供稱,他於9日凌晨行經東勢區豐勢路191號前雞排攤,見騎樓內1只四方型塑膠桶,以為是沒有人要的,便將塑膠桶撿拾回家準備要養魚之用。13日陳嫌下班返家,母親告訴陳嫌警察到家詢問,要陳嫌儘速前往偵查隊說明。陳嫌見事跡敗露,馬上將竊得的塑膠桶歸還被害人後,轉往偵查隊到案說明。

 網友「WinniWu」於警方偵破後,立即貼文感謝員警的用心。東勢警分局呼籲民眾,見置放路旁或門口的物品,切勿因一時貪念及心存僥倖而拿取,此行為已明顯涉及刑法竊盜罪,即使被害民眾不願追訴,但刑法竊盜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司法警察知悉後必依法究辦,得不償失。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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