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小便宜盜採竹筍失主發現報警究辦

盜採桂竹B

防桂竹筍被採B  

貪小便宜盜採竹筍失主發現報警究辦

  兩名家住新竹橫山的男子,因種菜需要竹子架設菜棚,一時起了貪念,18日上午前往橫山大山背山區,盜採私人土地內的桂竹及桂竹筍,正欲離去時,被失主發現,報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巡邏員警查獲,並依竊盜罪嫌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新竹、苗栗一帶低海拔山區,桂竹林遍布,每年四、五月為桂竹筍的產季,更是山區農民賴以為生的經濟作物;今年因年初受寒害波及,桂竹筍產量減少,市場供不應求,市場價格較往年上漲,山區農民為免桂竹筍遭盜採,有的農民還會張貼告示版,警告路過民眾,勿任意採摘,違者將報警送辦。

  警方調查,張姓男子(70歲、無刑案紀錄)警詢時坦承,因家裡種植小黃瓜及豆子,需要竹子來讓植物攀爬,就約了友人彭姓男子(71歲、無刑案紀錄),開著小貨車前往橫山鄉大山背山區附近的竹園,用砍刀砍了桂竹40根,並順手採了桂竹筍51支,打算帶回家煮食,不料正要離去時,被竹園主人發現,通知警方前來處理;據被害失主表示,由於他的竹園時常遭竊,讓他的損失難以估算,雖然他們竊取的桂竹及桂竹筍,價值僅千餘元,但仍堅持提告;由於張、彭兩嫌盜採行為事證明確,全案偵詢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同時呼籲,桂竹在低海爬山區,是非常普遍的山林主產物,而且桂竹及桂竹筍都是經濟作物,是山區農民的重要經濟收入來源之一;不論在國有林地,抑或在私人土地內,均屬「有主物」,民眾不要因為一時的好奇或貪念,而任意的摘採、盜採,以免誤觸法網。2016.05.18(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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