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事服務團月收入至少可達3萬5000元

  為解決大台中地區農業缺工困境,台中市政府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農事服務團試辦執行計畫」,將於6月15日成立「農事服務團」,鼓勵民眾從農。農務人員除薪資外,每月最多補助8800元就業獎助津貼,另可補助最多2000元交通津貼,最長補助一年,以每月工作22天、日薪1200元、每月薪資2萬6400元試算,月收入至少可達3萬5000元以上。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台中市近年來因產業轉型、都市發展等原因,多數年輕人從事二、三級產業,導致從農人口老化,農業缺工問題日益嚴重;為提高農民收入,健全在地農業發展,市府將於6月15日起領先全國,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行「農事服務團試辦執行計畫」,以鼓勵更多人投入農作。

  勞工局指出,該計畫農務人員以每月工作22天、日薪1200元、每月薪資2萬6400元試算;除薪資外,可再獲每小時50元、每月最高176小時,共8800元的就業獎助,所得至少可達3萬5000元以上。另外,交通距離達20公里以上,每日可再獲補助100元、每月最多2000元交通補助金。也就是說,就業獎助加上交通補助金,農務人員每月最高可獲得1萬800元補助,最長補助一年。

  勞工局表示,該計畫預計進用60名農務人員,目前台中市用人單位計有東勢區農會、豐原區公所、霧峰區公所等3單位,各負責管理20名農務人員;用人單位與農務人員之間屬於勞僱關係,由用人單位機動調度農務人員至需工單位(小農)提供勞務,經向需工單位收取工作費用後,在每月固定時間內,給付薪資並結算獎助金給農務人員,且須依法為農務人員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需工單位(小農)若有農務需求,則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表示,對從事農業有興趣的民眾,只要不具農保身分,且符合失業期間連續30天以上、非自願離職或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等條件之一者,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查核確認身分無誤後,即可由各用人單位依面試程序,擇優遴用。

  有意願加入該計畫的勞工朋友,或有缺工情形的農友,歡迎電洽就業服務處,04-22289111分機36204。2016.05.20(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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