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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推動人本交通  

臺中市推動人本交通

嚮應美國神經科學家在臺灣車禍死亡

美國學者布里吉曼(Bruce Bridgeman)105年7月10日在臺北市仁愛路、復興南路,步行跨越仁愛路時,遭逆向公車專用道的公車碰撞身亡。

面對不熟悉臺灣交通規則與標誌標線的外國人、高齡者、婦女、兒童、行動不便者,在臺灣車輛不禮讓行人的現象,是公平、合理的嗎?一名享譽國際的美國神經科學家就在臺灣車禍身亡,對臺灣國際形象,傷害何其大。

所以積極構建「由車本變人本」的交通環境,不論在觀念上、法規面、政策面、道路設計,甚至民眾與駕駛人「車本變人本」意識的提升,臺灣還需在各方面加強努力。

台中市民眾駕駛車輛還停留在以車為本位,而非以人為本的觀念,民眾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經常未禮讓行人,經常造成交通事故,就是缺乏對人的公平性思維,因此,構建以「人本」為主的交通環境,為社會各界共同期盼。

105年迄今本市計發生13件行人遭車輛撞擊的死亡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與104年發生15件、死亡15人比較,雖然少了2件2人,情況稍有改善,但只要不立即謀求改善與提升行人用路安全,行人交通事故仍會持續發生。

105年上半年本市行人交通事故導致1393用路人受傷,今年7月12日在臺中市大里區新仁路一段與立仁路口行人行走行人穿越線過馬路時,被大貨車撞及死亡,因為大型車本身有內輸差問題,加以駕駛人疏忽未注意轉彎視距死角,就容易發生嚴重事故。

1月8日在西屯區潮洋里龍德路、5月21日在北屯區三光里太原路分別發生行人行走行人穿越線過馬路時,致遭車輛撞及的死亡事故,原因都是車輛行經路口未減速、疏於注意,到達行人穿越線時不禮讓行人行為所引起。另外7月份在豐原區豐原大道,行人走在行人穿越線,也遭車輛撞擊死亡,雖然行人可能違反號誌管制穿越道路,但依交通法規規定,只要行人走在行人穿越線,車輛就應該禮讓,不能以行人違反號誌,就強行通過路口,致發生交通事故。

所以未來在執法面本局將針對汽機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3款「未保持路口淨空」、第44條第2項「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第45條第1項第6款「機車行駛人行道」及第74條第5款「慢車(自行車)在人行道行駛行為」等違規行為強化執法作為。

另外對於車輛違反路權規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如闖紅燈、紅燈左、右轉)等行為亦將強化執法,以維護行人用路安全。另外為營造出友善人行空間,本局推動試辦鄰里社區交通改善,在本市中區綠川東(西)街、北區錦平里針對街?道路及人行空間改善,於本月市府道安會報報提報,獲各界好評。

人本交通之本質就是要提升對人的平等、公平對待與行人路權的實現。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因而發生行人交通事故,本局局長陳嘉昌呼籲駕駛人應改變駕駛思維,重視「人本」交通環境觀念,不論開車、騎機車或自行車,應養成「十字路口保持淨空、人行道應禮讓行人、人行道上機車與自行車不得行駛」的駕駛習慣,用路人同共營造「人本交通環境」,共創本市為優質的宜居城市。201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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