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冷凍鮑魚1.jpg

冷凍鮑魚2.jpg

查獲重新貼標更改有效日期冷凍鮑魚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18日會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配合台中地檢署、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前往南屯區「宏○海產公司」偵查,於現場及其於「裕○冷凍冷藏公司」、「富○冷凍倉儲公司」租賃的冷凍倉儲,查獲涉嫌重新貼標更改有效日期的「冷凍鮑魚」產品90573包,計12,290.5公斤;現場還發現逾有效日期的「冷凍割背白蝦仁」產品60箱,計648公斤,均由衛生局就地封存,責令業者不得販售。

      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宏○海產有限公司」涉嫌將海鮮產品有效日期改標後販售,因涉及刑事責任函移台中地檢署偵辦;經18日檢察官指揮搜查,發現部份鮑魚產品外箱標示有遭割除痕跡,且重新張貼標示「品名:冷凍鮑魚」,生產日期20160506日,有效日期20180505日的標籤。

      同時,衛生局於現場也發現有尚未使用的標籤貼紙,並查產品相關報驗資料顯示,產品原始有效日期分別為201755日及2017429日;業者坦承疏失將「冷凍鮑魚」重新貼標為有效日期201855日;衛生局也在該公司租借的冷凍倉儲現場發現有貯存逾有效日期的「冷凍割背白蝦仁」(有效日期:10645)。另外,現場還有無標示的蝦仁類產品共13612包,目前已責付業者保管,後續將由檢調單位釐清是否有違反食安法規定情事。

      衛生局表示,依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貯存、販售逾有效日期食品,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涉及標籤竄改或改標等情事,則移請檢調後續刑事偵辦。2017.05.19(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arrow
arrow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