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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天然災害救助5日起受理申請

      梅雨鋒面帶來豪大雨,台中市政府統計截至4日中市農作物災損,受害面積為70公頃,已陳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並與區公所持續調查中。

      市府農業局表示,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所定標準,農友可向各區公所農業建設課通報,市府將就損害嚴重的農作物,陳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再轉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據以公告辦理現金救助,而農作物受災達20%以上的農民,自明日起1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可向在地公所申請救助或低利貸款。

      農業局表示,經統計截至4日,中市農作物受害面積為70公頃,包括水稻倒伏52公頃、柿子落果8公頃和西瓜浸水10公頃,損失金額1226000元,市府已陳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並與區公所持續調查中。

      農業局指出,豪大雨雖然對農作物造成立即損害不大,但是仍呼籲農友加強田間排水,避免農作物長期浸泡造成更嚴重損害;此外,農友所耕種的農作物如果因為此次豪雨造成損害,可向各區公所農業建設課通報,農業局接到受損資料後會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所定標準,就損害嚴重的農作物,陳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再轉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據以公告辦理現金救助。

      另為協助中市農民在天然災害後能儘快重建復耕,台中市特別在農業發展基金項目下,編列1億元預算,提供受災農民可申請補助有機質肥料及清園費,盼協助農民儘速復耕。

  農業局表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4日公告中市為第一批因0601豪雨可辦理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地區,農作物受災達20%以上的農民,自5日起10日內可向在地公所申請救助或低利貸款,逾期將不受理。

      農民申請災害救助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而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或當期作農戶種稻及轉作、休耕申報書;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另市府將協調各區公所動員里幹事或具執行公權力的人員,針對需及時採收或復耕的蔬菜類作物,利用攝影、照相或PDA等數位化工具完成受損田區取證工作,以讓受災農民及時復耕。2017.06.04(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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