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普設監視器刑案偵破數倍增

  監視器對治安維護有很大助益,臺中市警察局在縣、市合併後大量建置監視器,升格前11,294具鏡頭,升格後至今(102年)增為17,913具鏡頭,增幅五成九,有效維護治安,警方藉監視器偵破刑案的件數從100年2,217件增至9,500件,成長三倍多!

  監視器是刑案偵查的有力工具,市長胡志強在縣市合併之後指示警察局廣建「電子城牆」,提高設置監視器的預算。警察局今(30)日在市政會議中提出臺中市監視器建置管理及執行成效專題報告,交出漂亮成績。

  警察局指出,99年底升格直轄市時縣市合計監視器11,294具鏡頭,升格後市府每年大約編列一億多元經費建置監視器,100年為1億2995萬元,建置1,647具鏡頭;101年1億2,955萬元,建置1,823具鏡頭;102年為1億7,248萬元,累計臺中市監視器為17,913具鏡頭,增幅達五成九;103年編列1億6,625萬元繼續增設。
  普設監視器,警方藉監視器偵破刑案的件數也因此倍數成長,100年偵破2,217件、101年偵破4,553件、102年1至11月已偵破8,595件,成長三倍多,預計102年因調閱監視器而偵破的刑案件數將達9,500件。

  此外,監視器協助偵破獲肇事逃逸也有莫大助益,102年1至11月交通肇事逃逸1,899件,破獲1,847件,破獲率高達97.3%,從數據顯示綿密的錄影監視器是維護治安的重要工具。其次,警察局也積極輔導民間設置監視器,執行至今年11月底已輔導設置或調整鏡頭1,367處,協助破獲刑案達1,479件,輔導成效良好。

  目前設置監視器的預算大多使用平均地權基金,這部分的錢只能用在有重劃區的區域,臺中市有16個區域無重劃區,因此無法使用這筆錢設監視器。警察局長刁建生指出,依各分局調查,臺中市尚需建置1,837組監視器,需經費6億5,555萬元,扣除中央每年補助的四千多萬元,市府需自籌五億餘元,建議104、105年分年編列預算建置完成。2013.12.30(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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