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重申對違章建物政策新建違章一定拆除

  市議員陳成添今(12)日於市議會業務質詢時詢問,不違反公共安全疑慮的違章建築可否不拆?對此,副市長黃國榮重申市府原則表示,新建的違章一定要取締,否則民眾會鑽法律漏洞,市府的規定已經十分寬鬆,若民眾確有個案問題,再另就個案討論。

  都市發展局長沐桂新也表示,目前100年4月20日之前,與100年4月21日至102年12月31日的違章建築分別列為排定時間拆除的白單與黃單,只有103年1月1日之後的違章建築才會被列為隨報隨拆的A1類。

而所有被查報的違章建築,都可能是因損害附近鄰居的公共利益而被檢舉,民眾興建違建時,應該還要考慮公眾利益。此外,只有程序違章可以藉由補照方式合法化,但實質違章無法補照。(市府重申對違章建物政策 新建違章一定拆除

  市議員陳成添今(12)日於市議會業務質詢時詢問,不違反公共安全疑慮的違章建築可否不拆?對此,副市長黃國榮重申市府原則表示,新建的違章一定要取締,否則民眾會鑽法律漏洞,市府的規定已經十分寬鬆,若民眾確有個案問題,再另就個案討論。

  都市發展局長沐桂新也表示,目前100年4月20日之前,與100年4月21日至102年12月31日的違章建築分別列為排定時間拆除的白單與黃單,只有103年1月1日之後的違章建築才會被列為隨報隨拆的A1類。

  而所有被查報的違章建築,都可能是因損害附近鄰居的公共利益而被檢舉,民眾興建違建時,應該還要考慮公眾利益。此外,只有程序違章可以藉由補照方式合法化,但實質違章無法補照。2014.05.12(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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