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路太陽堂未通報使用劣質油開罰200萬
劣質豬油事件影響擴大,為維護市民食品安全,秘書長曹美良今(8)日召開食品安全會報,討論對臺中2家違規業者的行政裁罰;東山路「太陽堂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2項主動通報使用過劣質油,也沒辦理回收,衛生局開罰200萬元;賣劣質油給太陽堂的南屯區中間商「忠興」未誠實告知產品流向,也依食安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罰150萬元。
北屯區東山路太陽堂,明知購入有問題的「全統香豬油」,並用來製成太陽餅數量15,285盒銷售,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主動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局,處以200萬元罰鍰,衛生局並要求業者落實回收及建立退換貨處理窗口。業者也表示,只要買到有劣質豬油的太陽餅(白色盒裝傳統麥芽太陽餅),憑發票或空盒公司一律退換貨或全額退費。
另外,強冠公司下游業者「忠興」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購入524桶「全統香豬油」,9月4日第一次稽查時隱匿未告知,經衛生局9月7日會同警方再次稽查才供出流向,其中509桶流入東山路太陽堂,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裁罰150萬元。
曹秘書長表示,臺中市所有食品製造業者、餐廳業者及小吃攤販業者,若使用到「全統香豬油」或「合將香豬油」,即日起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退回原購買廠商,若經查獲使用違規油品製造相關產品,將裁處6萬至5000萬元罰鍰。
臺中市政府也訂有俗稱「窩裡反」的規定,鼓勵企業員工從內部揭發不法。衛生局長黃美娜指出,臺中對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檢舉獎金為50%,也就是若業者被罰鍰1000萬元,檢舉者將可得到500萬元獎金,檢舉獎金上限為1500萬元,鼓勵食品業員工勇於檢舉,才能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另這次受罰業者若有異議,可以自行提起行政訴訟。
此外,消費者若有發現涉嫌產品,請撥打市民專線1999,衛生局將立即派員稽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本次所有遭劣質豬油污染之產品品項相關資訊,可在衛生局網站/劣質豬油事件相關消息(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查詢。2014.09.08(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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