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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交通大隊受邀至豐原宣導「反酒駕」
現場反應熱烈備受肯定
市府警察局持續宣導反酒駕備受肯定! 11 日晚間臺中市豐原區東區扶輪社舉行社員活動大會,市警局「交通安全宣導團」也受邀與會,並派遣 3 名官警前往授課; 60 分鐘的演講課程內容精采豐富,現場氣氛熱烈,受到與會人士的高度好評。
鑑於近來酒駕肇事案件頻傳,臺中市豐原東區扶輪社為加強社友的交通安全觀念,特地邀請市警局「交通安全宣導團」參與社員大會;市警局派遣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組長潘仕能、警務員楊振遠、警員陳錫寧等 3 名官警前往授課,宣導反酒駕觀念。
潘組長引用新修正《刑法》第 185 條之 3 酒駕取締、移送標準及取締酒駕拒測,說明警方對酒駕的處理方式;楊警務員則強調,酒精發酵後於人體內會引發「飛蛾效應」及「趨光反應」,導致視覺及精神狀態變差,這也是目前酒後肇事最主要原因。
此外,市警局也特地介紹最新的「防禦駕駛觀念」,提醒駕駛人及用路人除了注意周遭狀況、勿違規侵犯他人外,更應藉由目視、耳聽,進一步察覺並預測接下來可能發生意外的情境,採取必要措施避免其發生。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長吳啟瑞表示,將交通安全宣導結合社會活動,不僅能傳遞正確訊息給社會大眾,也能增進與社會人士互動機會,以融入民眾生活的方式,提升並擴大交通宣導效能;他再次呼籲,酒駕行為就像公路上不定時炸彈,更是社會公害,酒後請指定駕駛,「千萬不要開車!」2013.07.16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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