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躍升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獲朝野立委一致支持,成為我國第三座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並經行政院核定後更名為『臺中國家歌劇院』。
立法院今天召開朝野黨團協商會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通過納入「臺中大都會歌劇院」,未來將以一法人、多場館之型態營運,於北、中、南各設置一座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以均衡文化資源分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
臺中市副市長蔡炳坤表示:「立法院的朝野協商,一般來講很少讓地方政府列席,今天在協商前,朝野立委先讓臺中市政府充分表達說明,真的很感謝立委們的支持。「大都會歌劇院」正式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對中台灣來講是一件大事,未來大臺中地區的民眾將有更高品質的表演場域。」
今天的朝野協商會議,從中午十二點半進行到兩點十五分,獲知獲得支持的第一時間, 蔡副市長致電給市長胡志強,胡市長表示:「樂觀其成, 同時指示文化局儘速拜會台中市議會朝野黨團,向議員們說明,尋求議會的支持。」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葉樹姍局長表示:「有這樣一個國家級的表演場館是大臺中市民及全國人民的福氣,不應思考土地、建物是地方政府或中央的,而是思考這座場館該發揮出多大的功能,並具國際級的文化、藝術、傳播效果,現在「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很光榮更名為「臺中國家歌劇院」,臺灣未來將與世界級表演藝術接軌。」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由2013年普立茲克(PRITZKER)獎得主伊東豊雄建築師所設計,定位為國家級水準及國際性規模之表演機構,並兼具戲劇人才培養與薪傳之文化單位;其功能為各類表演藝術展演場所,包括音樂劇、現代劇、舞臺劇、臺灣傳統戲曲及兒童劇等。規劃興建空間包含:一座2014席具有國際水準的大劇院、一座800席中劇院、一座200席實驗劇場,另外還配置有藝文工作坊、藝術商場、營運管理部門、排練空間、公共空間、卸貨空間、儲放空間及停車空間。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具有獨特的設計構想「美聲涵洞」、「獨創曲牆結構系統設計」以及其它特殊工法,已是各界注目焦點。時報周刊1508期(96年1月份出刊)引述路透社報導,將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列為「即將誕生的九大新地標」名單之一。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98年12月18日 開工,工程為世界第一例全面非標準化曲牆建築工程,每一片曲牆到構築成每一樓層,都有相當工程技術及安全必須克服,工程進度非等同一般建築可以相互比較。目前工程進度已超越50%,預定103年各期工程將陸續完工。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完成二、三讀程序後,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即正式與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兩廳院並列於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轄管,未來北、中、南各一座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不但均衡文化資源分配運用,國際優質表演團體來臺演出時,亦可降低演出成本,嘉惠全國閱聽觀眾,創造中央與地方雙贏局面!2013.05.23(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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