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家庭大專青年暑期工讀


515日 至528日 止受理報名


  一、工讀特點
  為加強照顧經濟弱勢家庭之大專青年,提供216個具備學習性、安全性之公部門學習服務工讀機會,協助提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為未來踏入職場作準備。


二、參加資格
  學生本人設籍臺中市四個月以上,具有國內正式學籍之101學年大學、四技、二技、二專、五專三年級以上學生(均含應屆畢業生)或報名截止日前,能提具已確定為102學年大一新生證明。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本人為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或生活扶助戶。
(
)父或母於100年至102年間曾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立負擔家計者子女。
(
)本府社會局轉介之市府監護、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之大專青年。
(
)父或母曾於100年至102年度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且具中高齡身分者。
(
)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三、報名日期:自102515日起至102528日為止(以寄件日之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報名方式
(
)一律採通信報名,不受理親自送達。
(
)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及臺中市就業服務處(http://www.eso.taichung.gov.tw)等網站下載報名表,並詳閱報名簡章,於報名表詳填個人資料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第一課(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
)未依格式填寫、重複報名、或資格文件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概不接受補件。


五、辦理方式:
(
)資格審查
受理報名後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02531日下午5時前將符合資格人員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及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http://www.eso.taichung.gov.tw。若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義,請於10265日以前書面提出申請,並以限時掛號寄出。
(
)公開抽籤
公開抽籤日期暫訂於102614(得依實際情況調整),抽出正取名額216名及備取名額80名。抽籤當日邀請律師及本局政風人員監督,全場同步錄音錄影,以昭公正。


六、工讀地點: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


七、工讀時間:10271日至102831日。


八、薪 資:新臺幣19,047/月。


九、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執行單位: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分機36101 蔣 小姐、36102 張 小姐、36105 洪 小姐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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