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可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並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法在965月修正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已不具專屬性,並非只限生存配偶才能行使,繼承人在請求權時效期間內,亦得代位被繼承人向剩餘財產較多的生存配偶請求此債權,其與生存配偶協議取得之土地,並得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繼承人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所取得之土地,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應檢附其與生存配偶協議給付文件或法院確定判決書(含起訴書)、被繼承人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國稅局核准公文及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如於訂立協議給付文件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立協議給付文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逾訂立協議給付文件之日30日後始申報者,以受理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至原地價之認定,以應給付差額之配偶取得該土地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為原地價。


  如仍有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04-22585000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農地2年內移轉必須申請農業使用證明書


才能排除課徵奢侈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出售持有期間未超過2年之農業用地,如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1項、第38條之1規定而未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請儘速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該土地農業使用證明書,留供國稅稽徵機關查核,作為排除奢侈稅之證明文件。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第5條規定,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非屬特種貨物稅之範圍。所以所有權人買賣不動產符合上開條款經稅務局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應於國稅局查核時,出示稅務局核發之「土地增值稅不課徵證明書」;如未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則應提供「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始可排除課徵奢侈稅。


  地方稅務局呼籲民眾,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各稅捐分局洽詢,亦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


頂樓增建及陽台封閉使用均要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增加房屋使用面積,在頂樓加蓋鐵皮屋或者是將陽台外推,建造成封閉式的使用空間,依據房屋稅條例相關規定,應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所有人為了有效利用房屋使用空間,在頂樓加蓋鐵皮屋或者是將陽台與主建物合併使用,這類增建的建築物,已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依規定應該要併同原有建築物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若有增建或者是改建情形,房屋所有權人應該在增建或者是改建完成日起30天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課徵房屋稅,避免發生漏稅情事而遭處罰。

  
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2013.03.06(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山城風雲錄 的頭像
    山城風雲錄

    山城風雲錄

    山城風雲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