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中市塑化劑(DEHP)運作場所查核結果出爐
台中市列管鄰苯 二甲 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事業計49家,分別於100年5月28日及同年5月30日執行專案查核計畫,本計畫查核結果:6家已註銷DEHP運作核可、2家未依毒管法第8條第2項規定,未定期上網申報運作情形,將依同法第35條規定告發並處新台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款。
鄰苯 二甲 酸二(2-乙基己基)酯係屬環保署公告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化學物質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法規管理方式採正面表列:即所謂三要-運作前要申報、要申報運作紀錄、如有事故發生要向主管機關通報,本次專案查核過程中,列管事業在使用、貯存、販賣DEHP大多符合前開規範,也主動簽立切結DEHP未使用或販賣給食品加工事業,並遵守毒管法及相關法規規範。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運作鄰苯 二甲 酸二(2-乙基己基)酯業者應依規定申報,經核准後始得運作。申請文件請檢附該毒化物之物質安全資料表及防災基本資料表(請逕至環保署網頁(http://www.epb.gov.tw-毒性化學物質-申辦表單-毒性化學物質申報相關表單-防災基本資料表)1式2份函送該局辦理。2011.06.07(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