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接梨穗遭受低溫寒害可申請現金救助
1-2月低溫造成本市高接梨穗嚴重受損,受害面積2,171公頃,損害程度39%,損失金額約1億8千萬餘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月9日 公告臺中市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另於3月3日 公告本市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農業局表示,由於山城地區多種植高接梨,因低溫災情有延滯顯現情形,該局積極連繫各區公所持續查報損害情況,3月7日 再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農糧署中區分署及區公所等單位至相關區實地勘查確認災情。
農業局說明為求時效,特訂於3月10日 上午10時30分邀集各區公所及農會辦理現金救助說明會,將要求各區受理單位應依規速即宣導受災農民週知,並自3月10日 起受理農民申請,請受災農民應於公告翌日起10日內(100年3月10日至19日止)攜帶相關之證件或資料(1.土地所有權狀或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土地登記謄本。2.身分證、農漁會存款簿和印章)向受災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本次高接梨穗現金救助符合救助規定者每公頃6萬元。
果樹低利貸款利率為年息1.25%,貸款額度每公頃最高75萬元,貸款期限最長10年,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自公告之翌日起10日內,依實際受害情況,向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2011.03.09(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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