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處表示拆除業務皆依法行政


  縣議員吳瓊華三日在縣政總質詢中,關心縣內違章建築拆除情形,並質疑縣府不處理承攬國科會中科污水放流管的廠商在學田路上的違章建物的原因,工務處長丁文進表示,該營造的工寮已拆除,至於其他施工設施因不屬違章建物,且該公司也已申請非都市分區使用。


  吳瓊華指出,位於學田路上有處承包中科污水放流管的工地被檢舉違章,但縣府遲遲不拆,質疑大廠商背後有人協助關說,所以縣府不敢拆。


  為此丁文進解釋,該廠商原以貨櫃屋做為工寮,該工寮經縣府查報確實為違建物,並限期在 七月一日 前需拆除,否則縣府將進行拆除作業,不過該廠商已在 七月一日 自行拆除,至於其他地上物的施工設施因不屬違章建物,該地又屬非都市分區使用,且廠商已申請農地許可,故不屬違章建築。


  違建物拆除業務自民國六十九年由警察局移撥給縣府的拆除大隊,吳瓊華指出,自國六十九年至民國九十九年,臺中縣共累積了七千一百四十二件違建案未執行,她指出,有些民宅的小違建在十五天內被通知兩次,但民國六十幾年的陳年舊違建案件或大公司的大違建卻遲遲還不執行。


  縣長黃仲生表示,違建物拆除舉報案件與日俱增,但因人力及經費用有限,致使執行時有實際上的困難;丁文進表示,因檢舉違建案件每年都相當多,礙於人力及經費,除了檢調單位與監察院調查案件或是已違反公共安先者優先處理外,其餘則列冊管理。 9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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