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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分局豐原所破獲竊盜案


   豐原分局豐原所警員鄭勝萬執行備勤勤務,於9905221950分許接獲豐原市成功路500號「家樂福量販店」電話報案稱該店內發生竊盜案件,警員立即前往處理,到達現場時見該量販店人員留置林姓少年,經詢問林姓少年,向警方坦承有在該量販店趁人不注意時,以徒手之方式行竊擺設於置物架上之海綿綿寶寶歡樂氣球一包、得手後放入褲頭內,並未結帳隨即離開賣場,隨即被該店之工作人員攔下並報警處理。


  警方遂將林姓少年帶回所依法偵訊,並通知徐姓被害人到豐原所製作證人筆錄及認領回贓證物。因林姓少年係未成年,因此員警於22日晚間撥打林姓少年法定監護人父親電話,但皆未接聽後,便前往林姓少年的住處尋找未果,再以電話連絡林姓少年的姐姐到場,經製作相關筆錄後,全案依涉嫌竊盜罪移請偵辦。


  豐原分局提醒民眾,提高被害意識警覺,是防範被搶劫之最重要方法,如到金融機構提款、單身在偏僻巷道行走、碰到車禍意外、在地下停車場停車、有形跡可疑之人藉機接近、搭訕時,都是身處危險時空、情境,應提高警覺迅速離開尤其騎乘機車時避免將皮包或有價值物品放置腳踏板,應放在置物箱內。9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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