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交通事故統計及預防
台中縣98年有人傷亡行人事故833件(占A1、A2總件數15,371件5.7%),造成行人17人死亡、1272人受傷;99年迄今已發生4件行人死亡事故。平均而言,全縣每月約有73件有人傷亡行人車禍,造成1.4人死亡、106人受傷。
年齡層分布較為分散,但71-85歲間最高占24%,最值得注意;時間分布以下午17-19時最高,其次是上午尖峰7-8時。肇事原因前三名為未注意車前狀況(39%)、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4%)、酒後駕車(4%);行人事故在路段上(35%)最高、交叉路口內(23%)次之;遭機車碰撞(59%)最高、其次是小客車(37%)。在各鄉鎮行人易肇事路段以霧峰鄉中正路、大里市中興路及塗城路、大肚鄉沙田路等。
為利於駕駛人辨識,行人在清晨或黃昏、夜晚出門時,應穿著淺色系或鮮艷的衣服,或攜帶有反光或發光的物品,避免穿著暗色系的衣服,以增加汽、機車駕駛人注意力。
在設有騎樓、人行道的路段,行人應行走騎樓或在劃設之人行道上行走。在未設騎樓、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若行走在沒有騎樓、人行道的巷弄時,儘量靠左邊走,可以看到對向來車,以閃避來車。
穿越道路應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天橋、地下道,在禁止穿越、劃有雙黃線、設有分隔島或護欄的路段,勿違規穿越道路,否則意外事件將無法避免。9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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