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托育機構競爭激烈,部分托育機構為確保新學期舊生能續讀,巧立明目先收取「保額費」。縣府社會處說,「保額費」類似訂金,易衍生爭議,內政部兒童局早已三申五令禁止收取,希望各托育機構遵守規定,以免受罰。


 現代人孩子越生越少,少子化下,不但小學新生入學人數大幅減少,托兒所也出現招生不足情形,在招生競爭激烈下,業者招生花招百出。縣府社會處指出,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中,曾有消保官指出,有托育機構為了確保新學期舊生能續讀,而巧立明目先收取保留名額的「保額費」,於新學期註冊時再抵扣一節,但新學期開學時,已繳「保額費」之舊生因搬家等因素無法續讀,機構卻不願退還「保額費」,引發消費糾紛。


 為求資訊公開,避免機構與家長發生收退費爭議,依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托育機構務必訂定收退費標準,並將標準主動告知主管機構備查,主管機關再建檔到兒童局資訊網站,以利家長上網查詢。 


 社會處說,收退費標準中並沒有收取「保額費」的項目,為避免引發爭議,轄內各公私立托育機構務必禁止收取「保額費」,該處也會加強稽查,一旦查獲有收取「保額費」情事,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六十六條等相關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得令其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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